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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蘇州人註意啦!你們要的積分落戶制度真的來瞭!

    新華報業網訊 碩士研究生,加200分,博士研究生,加400分;在蘇州市區捐贈每滿2000元,加5分;在蘇州市區從事環境衛生等特殊公益性崗位的,加30分;但是,如果你一年內在蘇州市因違反城市管理的,每次就要扣50分···12月15日,蘇州市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頒佈《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該辦法從2016年1月15日起正式實施。這一辦法將給蘇州近700萬流動人口在入籍、入學、入醫等方面帶來諸多好處。

    積分由基礎分、附加分、扣減分構成,積分大陸商標申請排名在指標數以內可享相應待遇。

    所謂積分管理,是指通過設置統一的積分指標體系,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將其個人情況、誠信記錄、實際貢獻和社會融合度等轉化為相應的分值,個人積分總數排序後在當年度公佈的指標數以內的,可以享受相應的戶籍準入、子女入學、入醫等公共服務待遇。

    計分標準由基礎分、附加分、扣減分三部分構成。基礎分包括個人基本情況積分、參加社會保障情況得分和居住情況得分。其中,個人基本情況積分包括年齡得分、文化程度得分、職業技能等級或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得分。18周歲以上至40周歲以下人員為10分。大專(高職)為30分;大學本科為60分;碩士研究生為200分;博士研究生為400分。職業技能等級五級(初級工)為10分;職業技能等級四級(中級工)、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職稱為30分;職業技能等級一級(高級技師)、專業技術資格副高及以上為300分。按最高職業技能等級或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計分,不累加計分。在蘇州大市范圍內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並繳納社會保險費每滿1個月,加5分;累計總分不超過500分。繳納住房公積金每滿一年加5分,累計總分不超過50分。在蘇州市區連續居住時間每滿1年加30分,最高分限300分。

    附加分指標包括計劃生育情況、發明創造、表彰獎勵、社會貢獻、投資納稅、公共衛生六項內容。申請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並出具有效證明的,加100分。在蘇州市有見義勇為行為的,以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發佈的決定為準,獎勵每滿200元,加5分。在蘇州市區參加志願服務組織成為註冊志願者,達到五星級志願者(服務時間累積達到1500小時)加50分。個人在蘇州市區捐贈每滿2000元加5分,最高分限30分。在蘇州市參加無償獻血,每捐獻全血200毫升加5分,每捐獻機采血小板1個治療量加10分,在國內其他城市有獻血記錄的,加5分,累計最高不超過35分。互助獻血不計分。按申請積分管理時崗位要求辦理從業健康證的,加5分。

    扣減分指標包括違反計劃生育政策、違法犯罪、失信行為三項內容。本人或配偶從事非法為他人施行計劃生育手術、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為他人進行非醫學需要的木野養生會館-官方網站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扣50分。近五年內受過刑事處罰的、參加國傢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每次扣200分。近五年內受過限制人身自由行政處罰的,每次扣100分。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失信行為,每次扣50分。

    入籍管理:每年兩次公佈“入戶指標數”,分高者優先入籍

    據瞭解,《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適用於蘇州市吳中區、相城區、姑蘇區、工業園區和高新區(以下簡稱市區),縣級市、吳江區人民政府可以參照本辦法,制定本地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在蘇州市區范圍內,參加社會保險、已辦理居住證且連續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動人口,經本人申請,納入本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

    市公安局會同人社局,根據公共資源的實際情況,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流動人口遷入本市戶籍,報市政府批準後,在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分兩次統一向社會公佈上半年“入戶指標數”和下半年“入戶指標數”。

    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於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根據入戶指標數,按申請人積分高低進行排名,經市公安部門確認後,在本市有關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前,居住地公安機關將對申請人相關情況進行復查,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將取消本次積分資格。

    經公示無異議的,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放積分戶籍準入卡。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提出,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應於10個工作日內核實並予以答復。獲得戶籍準入資格的申請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

    在總積分相同的情況下,根據申請人基礎分高低情況進行排名;基礎分再次相同的,根據申請人辦理居住登記時間先後順序進行排名。

    申請人所得積分分值當年度內有效,第二年若仍需申請積分戶籍準入的,必須重新提出申請。因為申請抽油煙機推薦人第二年有瞭不定變數,有可能增加瞭新的加減分因素,所以第二年必須重新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入學管理:除瞭小升初以外,已有學籍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可不憑積分升入高一年級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於每年1月1日前向社會公佈對流動人口隨遷子女開放的公辦學校和服務區域。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可提供的學位數量資源分佈情況和戶籍人口數量給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讀的空餘位數。按申請人積分高低進行排名,對未能進入申請學校的其他流動人口隨遷子女進行統籌調劑,不服從的不再安排。

    2016年1月1日前已在蘇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小學和初中學校就讀並取得學籍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在同一學段可不憑積分升入高一年級就讀。上述對象中的小學畢業生入讀公辦初中需重新參加積分管理,申請積分入學。

    入醫管理:每年確定一次指標數,按規定首次參保繳費後,方可享受醫保

    在市區范圍內的流動人口,當年在市區參加社會保險,納入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其子女在市區托幼機構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可首次申請參加蘇州市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蘇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根據蘇州市教育行政部門每年9月15日前認定的入學指標數(包括公辦、民辦的托幼機構和學校)和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收支平衡情況,確定下一年度流動人口子女首次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指標數,由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向社會公佈。按申請人積分高低進行排名,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認後,於每年9月份統一向社會公示流動人口子女入醫名單。逾期未辦理入醫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納入積分管理的流動人口,其子女在市區托幼機構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並取台中商標註冊得入醫資格,按規定首次參保繳費後,方可享受蘇州市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新華報業網全媒體記者 於蘇雲


    新華報業網訊 碩士研究生,加200分,博士研究生,加400分;在蘇州市區捐贈每滿2000元,加5分;在蘇州市區從事環境衛生等特殊公益性崗位的,加30分;但是,如果你一年內在蘇州市因違反城市管理的,每次就要扣50分···12月15日,蘇州市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頒佈《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該辦法從2016年1月15日起正式實施。這一辦法將給蘇州近700萬流動人口在入籍、入學、入醫等方面帶來諸多好處。

    積分由基礎分、附加分、扣減分構成,積分排名在指標數以內可享相應待遇。

    所謂積分管理,是指通過設置統一的積分指標體系,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將其個人情況、誠信記錄、實際貢獻和社會融合度等轉化為相應的分值,個人積分總數排序後在當年度公佈的指標數以內的,可以享受相應的戶籍準入、子女入學、入醫等公共服務待遇。

    計分標準由基礎分、附加分、扣減分三部分構成。基礎分包括個人基本情況積分、參加社會保障情況得分和居住情況得分。其中,個人基本情況積分包括年齡得分、文化程度得分、職業技能等級或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得分。18周歲以上至40周歲以下人員為10分。大專(高職)為30分;大學本科為60分;碩士研究生為200分;博士研究生為400分。職業技能等級五級(初級工)為10分;職業技能等級四級(中級工)、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職稱為30分;職業技能等級一級(高級技師)、專業技術資格副高及以上為300分。按最高職業技能等級或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計分,不累加計分。在蘇州大市范圍內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並繳納社會保險費每滿1個月,加5分;累計總分不超過500分。繳納住房公積金每滿一年加5分,累計總分不超過50分。在蘇州市區連續居住時間每滿1年加30分,最高分限300分。

    附加分指標包括計劃生育情況、發明創造、表彰獎勵、社會貢獻、投資納稅、公共衛生六項內容。申請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並出具有效證明的,加100分。在蘇州市有見義勇為行為的,以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發佈的決定為準,獎勵每滿200元,加5分。在蘇州市區參加志願服務組織成為註冊志願者,達到五星級志願者(服務時間累積達到1500小時)加50分。個人在蘇州市區捐贈每滿2000元加5分,最高分限30分。在蘇州市參加無償獻血,每捐獻全血200毫升加5分,每捐獻機采血小板1個治療量加10分,在國內其他城市有獻血記錄的,加5分,累計最高不超過35分。互助獻血不計分。按申請積分管理時崗位要求辦理從業健康證的,加5分。

    扣減分指標包括違反計劃生育政策、違法犯罪、失信行為三項內容。本人或配偶從事非法為他人施行計劃生育手術、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為他人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扣50分。近五年內受過刑事處罰的、參加國傢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每次扣200分。近五年內受過限制人身自由行政處罰的,每次扣100分。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失信行為,每次扣50分。

    入籍管理:每年兩次公佈“入戶指標數”,分高者優先入籍

    據瞭解,《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適用於蘇州市吳中區、相城區、姑蘇區、工業園區和高新區(以下簡稱市區),縣級市、吳江區人民政府可以參照本辦法,制定本地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在蘇州市區范圍內,參加社會保險、已辦理居住證且連續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動人口,經本人申請,納入本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

    市公安局會同人社局,根據公共資源的實際情況,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流動人口遷入本市戶籍,報市政府批準後,在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分兩次統一向社會公佈上半年“入戶指標數”和下半年“入戶指標數”。

    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於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根據入戶指標數,按申請人積分高低進行排名,經市公安部門確認後,在本市有關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前,居住地公安機關將對申請人相關情況進行復查,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將取消本次積分資格。

    經公示無異議的,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放積分戶籍準入卡。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提出,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應於10個工作日內核實並予以答復。獲得戶籍準入資格的申請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

    在總積分相同的情況下,根據申請人基礎分高低情況進行排名;基礎分再次相同的,根據申請人辦理居住登記時間先後順序進行排名。

    申請人所得積分分值當年度內有效,第二年若仍需申請積分戶籍準入的,必須重新提出申請。因為申請人第二年有瞭不定變數,有可能增加瞭新的加減分因素,所以第二年必須重新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入學管理:除瞭小升初以外,已有學籍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可不憑積分升入高一年級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於每年1月1日前向社會公佈對流動人口隨遷子女開放的公辦學校和服務區域。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可提供的學位數量資源分佈情況和戶籍人口數量給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讀的空餘位數。按申請人積分高低進行排名,對未能進入申請學校的其他流動人口隨遷子女進行統籌調劑,不服從的不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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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醫管理:每年確定一次指標數,按規定首次參保繳費後,方可享受醫保

    在市區范圍內的流動人口,當年在市區參加社會保險,納入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其子女在市區托幼機構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可首次申請參加蘇州市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蘇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根據蘇州市教育行政部門每年9月15日前認定的入學指標數(包括公辦、民辦的托幼機構和學校)和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收支平衡情況,確定下一年度流動人口子女首次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指標數,由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向社會公佈。按申請人積分高低進行排名,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認後,於每年9月份統一向社會公示流動人口子女入醫名單。逾期未辦理入醫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納入積分管理的流動人口,其子女在市區托幼機構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並取得入醫資格,按規定首次參保繳費後,方可享受蘇州市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新華報業網全媒體記者 於蘇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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